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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609-6、20230611-212-92-135-65-77-18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30 00: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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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欢城镇陶阳寺村、夏庄村、夏刘庄村,多家棉花加工作坊,棉絮乱飞,机器噪声扰民。多次举报,问题得不到解决”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陶阳寺村、夏庄村和夏刘庄村均位于微山县欢城镇西南部,三村相邻。三村内有梳棉加工作坊共73家,其中30家有环评手续,43家无环评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梳棉加工作坊不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号反映问题部分相同。

  2023年6月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联合欢城镇政府对省环保督察热线反映同类问题进行过调查核实。检查发现,陶阳寺村、夏庄村、夏刘庄村

  三个村内梳棉加工作坊都会存在车间封闭不严、棉尘逸散等问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执法人员使用手持式噪声检测仪对部分正在生产的梳棉加工作坊进行了厂界噪声检测,显示厂界噪声超过《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限值标准。2023年4月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联合欢城镇政府要求存在车间封闭不严、棉尘逸散、噪声超标问题的35家梳棉加工作坊进行停产整改,并组织有一定的问题的作坊业主签订了停产整改保证书。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日,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20家

  梳棉加工作坊已按要求完成整改,15家进度缓慢未完成整改且存在断续生产情况,生产时会产生棉尘及噪声污染问题。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3年6月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和欢城镇政府要求整改进度缓慢的15家梳棉加工作坊加快整改速度,并

  要求其未整改完成前不得生产。同时,欢城镇政府依据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陶阳寺村、夏庄村、夏刘庄村梳棉加工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逐村入户、现场督导,要求梳棉加工作坊晚7时至早8时之间不得进行生产,督促作坊业主正常运行除尘设施,采取进一步封闭生产车间、生产时及时关闭门窗等措施,减少棉尘、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下一步,我市要求微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以高效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问题,督促梳棉加工作坊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导致周边农田作物绝产”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奥东玻璃公司”,实际为泗水县奥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泗水县苗馆镇邵家村,主要是做玻璃制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年产6万吨玻璃制品生产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该公司目前运行玻璃窑炉1座,燃料为天然气和煤制气,配套“SCR脱硝+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反映问题相同。

  2023年6月6日至6月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苗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在线数据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现超标情况。2023年6月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企业废气总排口进行人工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均值为9.67mg/m³,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42.7mg/m³,颗粒物折算浓度为3.99mg/m³,检验测试的数据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现超标情况。2023年5月9日,泗水县奥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曾委托山东质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在线设备做人工比对,比对结果合格,在线设备运行正常。同时,调查组对该公司周边树林和农田进行实地查看,

  农田内目前种植有小麦、桃树、青菜、大葱等农作物,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绝产现象。下一步,我市要求泗水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控废气超标排放,严防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喻屯镇马店村,村北洗砂场,污水直排周边农田,对环境造成污染”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济宁市任城区仁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任城区喻屯镇马店村北西王楼路,主要是做水洗砂、机制砂、石子的加工和销售,主要工序为废石料经粉碎、筛选、细小颗粒水洗后制造建筑用砂。洗砂废水经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净化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该公司依据市场需求来做生产,近期主要以石子粉碎加工为主,洗砂生产较少。该公司已建成的洗砂废水沉淀池位于车间外南侧,洗砂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洗沙。调查组详细排查了厂区及周边,未发现外排口及废水直排痕迹,厂区周边农田内农作物长势良好,未见受影响。下一步,我市要求任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济宁市高新区红星东路南,碧桂园领誉小区小区南侧药厂外排刺激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多次举报未解决”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药厂”,实际为山东鲁抗医药国际工业园,园内共有三家企业,分别为:核芯医药(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芯医药)、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美科健)和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中和)。三家企业均已办理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三家企业均按规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其中,核芯医药主要生产人用、兽用抗生素原料药及其他化学合成品。发酵车间废气采用了多程往复式循环水洗喷淋除臭装置+高能离子+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ME精制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回收”的处理工艺;MF/VCM精制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的处理工艺;动力车间菌浆板框过滤厂房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碱洗喷淋+低温等离子+UV光氧”的处理工艺等。

  艾美科健主要生产药用吸附材料、生物酶产品、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研发。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设备排气全部经过多级冷凝+多级喷淋后汇入总排风管,然后经RTO蓄热式焚烧VOCs设施处理后排放。2022年8月1日,艾美科健的污水处理站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废弃净化处理采用碱喷淋+UV光解+生物滤池+碱喷淋废水净化处理工艺。

  鲁抗中和主要处理山东鲁抗国际工业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水及对外承接处理机械加工公司产生的乳化液废水。产生废气环节为废乳化液处理设施、浓污处理设施,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含氨、硫化氢的恶臭类气体,废气解决方法采用二级喷淋、光氧催化和活性炭纤维吸附。2022年新建废弃净化处理CO项目,已经调试运行。

  其中核芯医药、艾美科健均安装VOCs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山东省济宁市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可随时查阅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对外公示。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号反映问题相同。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7日-11日夜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联合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柳行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夜查时,三家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偷放行为,周边区域未发现明显刺鼻异味,碧桂园领誉小区南侧偶尔出现轻微异味。检查人员调阅近期艾美科健、核芯医药污染源在线废气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问题,监测数据均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DB37-2801》标准。

  2023年6月7日夜间,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委托三益(济宁)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艾美科健RTO废气排放口VOCs浓度进行了三次检测,检测浓度分别为14.0mg/

  和13.7mg/m³,均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DB37-2801》标准。当日夜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同时委托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艾美科健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仔细的检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均符合国家标准,未出现超标情况。近期,核芯医药仅万古霉素生产线进行生产,其余生产线均已停产,鲁抗中和主要接收核芯医药废水,核芯医药大部分生产线停产后,鲁抗中和废水量相对减少,因此未对以上两家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仔细的检测。随着济宁高新区产城同创融合度的提高,工业公司与生活小区相互交错,公司制作过程中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很难达到“零排放”要求,企业虽已加大治理力度,但对环境空气质量仍有一定影响,引发群众投诉。下一步,我市要求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污染物减排控制措施,及时排查消除环境隐患,解决好异味扰民突出问题。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安居街道办事处胡厂村南区,有大量垃圾无人管理遍地都是”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点位,实际位于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办事处胡厂村老办公室西200米塌陷地复垦区域内。

  画面无法有效显示垃圾倾倒车辆及人员等有关信息,因此未能锁定倾倒者及倾倒车辆。

  2023年6月15日,安居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区域堆存垃圾进行清理。截至6月19日,堆存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我市要求任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济宁市汶上县康驿镇山东祥盛养殖场,将污水偷偷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共有20栋鸭棚,年出栏肉鸭约400余万羽,现存栏量66万羽。该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等相关手续。该企业养殖废水(鸭舍清洗废水、粪污分离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鸭舍冲洗和厂区绿植用水,不外排。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14日,康驿镇政府、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山东祥盛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将鸭棚产生的粪污汇至厂区内西北侧暂存池内(暂存池已铺设HDPE土工防渗膜),经压滤机压滤后,通过粪污处理设施使粪水分离。压滤后的干鸭粪外运堆肥,压滤产生的废水和厂区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废水暂存池皮囊中暂存待用,暂存的废水主要回用于鸭舍冲洗、厂内绿植和厂区东侧自种玉米地灌溉。调查组对厂区内外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污水偷排、污染地下水现象。下一步,我市要求汶上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辛店社区东北500米有多家养殖户,异味严重,

  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点位实际为汶上县南站街道李街养殖区,位于南二环南、泉河大道东,距离辛店社区约800米。原有养殖户5家,现有

  4家,占地50余亩。该养殖区于2008年由原汶上镇统一规划,建于原李街村内,后因原李街村拆迁,该养殖区搬迁至现李街养殖区。目前养殖区内共有4家养殖场,分别为:济宁市富士养殖有限公司,经营生猪养殖,年出栏量300头,现存栏量100头;汶上县伟光养殖场,经营生猪养殖,年出栏量400头,现存栏量150头;汶上县南站镇兆东家庭农场养殖场,经营生猪养殖,年出栏量2000头,现存栏量1000头;汶上县南站街道泉河养殖场,饲养蛋鸡,年出栏量4万只,现存栏量6万只。4家养殖场均为规模化养殖,均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登记等相关手续。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13日,南站街道办事处、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李街养殖区内及周边有较大的畜禽粪便异味。调查发现,养殖户对粪污发酵池内发酵完的粪便进行粪肥还田,叠加近期高温天气,出粪过程产生的异味较重,造成了异味扰民问题。

  2023年6月13日,调查组现场责令李街养殖区4家养殖户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自6月13日起,李街养殖区4家养殖户在粪肥还田时加快粪便的外运速度,同时通过增加除臭剂的喷洒次数,加大喷洒除臭剂剂量等措施,有效减轻粪污异味的产生。

  下一步,我市要求汶上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减少异味问题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东北侧。该公司因产能压减已于2019年12月关停。目前正在对部分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施工单位为枣庄蓝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1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韩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不实。调查时,枣庄蓝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正在对部分埋入地下的构筑物进行拆除。脱硫塔位于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厂区西北侧的化产区,该塔目前暂未开始拆除。经核实,枣庄蓝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因危险废物处置问题与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产生纠纷,自2023年6月3日至今,化产区已全部停止施工作业。经调阅相关资料,2023年5月20日,枣庄蓝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5月24日取得《微山县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2023年5月29日,该公司委托济宁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范处置了一批危险废物,其中:脱硫废渣26吨、焦油渣30.88吨、酸渣4.91吨。经调阅厂区视频监控,未发现脱硫塔区域近期有施工现象。现场脱硫塔完整竖立,无拆除痕迹,也未发现抽取脱硫废液现象。执法人员在厂区内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施工方私自将脱硫废液挖坑掩埋现象。目前,枣庄蓝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正在与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就危险废物处置问题进行协商,待达成一致意见后对化产区脱硫塔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市要求微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监督企业规范有序拆除施工,并对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环境隐患。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石门山镇魏家岭村,村西500米,在基本农田内挖砂石料出售后,魏忠文、魏强和外地商人(姓周)一起在此建设了厂房,每天夜间偷偷生产化工品后用大车拉走,异味污染严重。当地处理结果显示没有生产,实际每天夜间12点以后生产”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该公司属规模化养殖,以肉羊养殖为主,目前存栏2200只,年出栏量800只左右。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信访件反映的魏某文为该村村支部书记,魏某为村民,外地商人周某伟为曲阜恒发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13 号反映问题基本相同。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20

  调查中未发现魏某文和魏某两人与曲阜恒发牧业有限公司周某伟存在合作关系。曲阜恒发牧业有限公司建有羊舍4座,配套建有辅助生产设施厂房2座,均已在自然资源部门备案,主要用于将甜叶菊渣、蒜皮、玉米、麦麸等饲料搅拌后投喂肉羊。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夜间偶尔出现的大车是运送购置的颗粒饲料,该公司无产品外运。调查组现场未发现其他生产车间和化工品生产原料、设施及产品等,未闻到化学品异味,养殖场周围基本农田未发现挖石料及出售现象。现场虽未发现信访人投诉问题,但发现该公司羊舍西侧空地露天堆存养殖废弃物,未规范建设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置设施,养殖废弃物附近有明显异味。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针对该公司存在“未规范建设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置设施”问题,拟进行立案处罚。2023年6月2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向曲阜恒发牧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

  采取有效措施覆盖露天粪污,20日内规范建设无害化处置设施。同时,曲阜市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工作联络组协调联络办公室针对该问题向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下发《关于加强对曲阜恒发牧业有限公司监管的通知》,要求其加强行业监管。截至2023年6月24日,曲阜恒发牧业有限公司露天粪污已使用黑色膜布进行覆盖,无害化处置设施正在建设中。下一步,我市要求曲阜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

  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及时排查消除环境隐患。省环保督察热线号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留庄镇七村,村北转盘路向北400米路东,原李建货场内有一家洗砂场,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场,实际为山东新速通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留庄镇七村北侧,占地面积约13亩。该公司建有封闭厂房1座,水洗砂生产线条,配套建设沉淀池、压滤机、洗车台等设施,主要以山砂为原料,通过筛分、清洗等工序生产建筑用砂。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

  2022年2月2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曾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当时已按要求停止生产,并对主要生产设施去功能化。

  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2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存在粉尘污染严重和污水直排等问题,但厂房内地面有积水,传送皮带下方堆存少量成品水洗砂,现场有明显生产痕迹。经核实,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夜间断续生产。

  针对山东新速通贸易有限公司夜间断续生产问题,2023年6月21日,留庄镇政府联合供电部门对该公司采取了进一步断电措施,拆除了生产设施电机,责令其在未完成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手续前不得再生产

  下一步,我市要求微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排查消除环境隐患。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香城镇康桃园村,村西南角邹城创伟新材料有限公司,距离居民生活区30到50米左右,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作息”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邹城创伟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香城镇泉张公路南、康桃园村西南。该公司建有加工厂房1个、晾晒厂房2个,主要从事新型材料(高领土)的加工和销售活动,通过外购高岭土原材料(湿泥)放置在封闭的晾晒棚内进行自然晾晒后,经粉碎机加工,直接包装为成品外售。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等相关手续,已按照环评要求配备除尘设备1套。信访人反映的居民生活区为朱桃园村,位于邹城创伟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侧约100米。

  2023年6月2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香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于2023年6月12日接到来电反映相同问题,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邹城创伟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厂房南侧的包装用风机。调查组现场使用多功能声级计对该公司南侧厂界进行了检测,两次检测数值分别为55.8dB(A)、52.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经查阅,该公司最近在2023年3月18日委托山东环赢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噪声检测,出具了噪声检测报告,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检测结果分别为54.6dB(A)、53.6dB(A)、56.1dB(A)、57.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023年6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调查组对周边居民进行了实地走访,居民反映均未听到有明显噪声情况,未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并签署了调查情况表。

  该公司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对厂房南墙进行了隔音处理,对南墙窗户缝隙用密封胶进行了密封,并对主要噪声源风机进行了封闭隔音处理。

  下一步,我市要求邹城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噪声等扰民行为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疃里镇王集村,村西炒鸡店东100米有一废品处理站,私自回收机油桶”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点位实际为济宁经济开发区瑞祥废品收购中心,位于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王集村西338线个储存车间,属家庭作坊式生产,主要是做废品(矿泉水瓶、饮料瓶、食用油桶)收购。该废品收购中心已办理营业执照,法人为王某起。

  2023年6月2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疃里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车间西侧1台打包机正在生产,东侧、北侧堆放了大量废旧塑料桶,约18吨,其中包含废机油壶约20公斤。经核查,经营者在收购废旧塑料桶的过程中未进行筛选,导致废机油壶掺混入收购废品中。

  三、处理整改情况2023年6月21日,疃里镇政府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要求其提高环保意识,在今后收购废旧塑料桶时严格把关,杜绝废机油桶(壶)掺混现象发生。2023年6月25日,该废品收购中心委托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对废机油壶进行转移处置。目前,废机油壶已全部转移完成。

  下一步,我市要求经开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督促业主提高认识,规范经营,消除环境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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